小金县人民法院
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现将我部门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小金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小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工作是: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全力维护小金的和谐稳定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年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维护公平正义为第一要务,以服务民生增进人民幸福感为根本,立足县情院情,着力抓思想、重管理、强服务、提质效、改作风、创亮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跨越和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部门概况
小金县人民法院属独立法人机构,内设机构9个:综合办公室、政治处(督查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下设基层人民法庭4个:美兴人民法庭、达维人民法庭、抚边人民法庭、汗牛人民法庭。实有在编在职干警5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1人,行政工勤3人;遗属补助2人,退休人员17人,机动车7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小金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427.9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27.9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27.9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0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5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1427.97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我院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法院。
(一)公共安全支出1002.2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为我院完成审判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5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80.6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10.5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较2022年预算情况比较
2023年预算数为1427.97万元,较2022年预算收支1222.18万元增加205.79万元,增加16.84%,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增。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基本支出)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44.37万元,有以下几项:
1. 维修(护)费1.86万元
2. 公务接待费2.16万元
3. 办公费5.83万元
4. 邮电费16.58万元
5. 福利费17.20万元
6. 培训费12.43
7. 取暖费2.33
8. 水费1.75
9.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
10. 差旅费25.66
11.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7万元
七、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末我单位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面积共计10549.32平方米,价值为1785.95万元。
车辆共计7辆,价值为273.22万元,其中:越野车5辆,价值为180.35万元;小型载客车1辆,价值为39.99万元;其他车型1辆,价值为52.88万元。
九、绩效说明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这一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紧扣“五个关键”、实施“五个工程”、争创“五个示范”、建成“五个家园”奋斗目标,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全面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小金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国防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反映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反映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预备费:反映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
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债务还本支出:反映归还债务本金所发生的支出;
债务付息支出:反映用于归还政府债务利息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积极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小金县人民法院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小金县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我部门2023年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我部门2023年编制公务接待费预算2.16万元,较2022年预算2.10万元增加0.06万元,同比上涨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部门2023年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50万元,较2022年预算8.10万元增加14.40万元,同比上涨170.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特种技术用车,燃油费、保险费及维修费等。
2023年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小金县人民法院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预算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2.131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5 |
其中:购置经费 | |
运行维护费 | 5 |
部门(单位)名称 | 小金县人民法院 | ||||||
年度 主要 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
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
2023年工作任务 |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1,427.97 | 1,427.97 | ||||
金额合计 | 1427.97 | 1427.97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这一首要政治任务,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紧扣“五个关键”、实施“五个工程”、争创“五个示范”、建成“五个家园”奋斗目标,全面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全面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红原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序号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项目完成目标 | 数量指标 | 1 | 法官人均案件结案数 | ≥58案件数 | |||
质量指标 | 2 | 案件改发率 | ≥90% | ||||
时效指标 | 3 | 案件办结率 | ≥90% | ||||
社会效益 | 4 | 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 ≥95% | ||||
满意度指标 | 5 | 服判息诉率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