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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圈四同”环资巡回法庭进乡村
作者:赵勋  发布时间:2021-05-20 19:57:33 打印 字号: | |

5月18日上午,小金法院环资巡回法庭组成“七人制合议庭”,以巡回审判方式在案发地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犯盗伐林木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过审理,法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一千元,赔偿国家生态损失,即在本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在小金县宅垄镇四明村村有林林地内补植林木5株,并保证成活并管护3年。扣押原木5件,予以没收,处理钱款上缴国库。

案情回顾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2月,被告人杨某某到四明村村有林看好了一株冷杉树,遂起砍伐之心,便在第二日携带油锯、中钢斧将看好的冷杉树锯了,随即段成5筒。直到2020年12月28日请了杨某1驾驶拖拉机和杨某2将段筒的5根原木2根朽木运回家中准备用于给父亲打造寿木(棺材),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该盗伐树种为冷杉,活立木蓄积3.488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在没有取的采伐证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村有林采伐林木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杨某某的侵权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杨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且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庭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小金法院
责任编辑:樊双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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